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信息
当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现在,我们在滨州招聘网了解一下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
1、申请。市直单位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可以直接向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伤保险科)提出,县(区)单位的申请向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由县(区)报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受理。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提交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3、鉴定。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科别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依据国家制定的标准鉴定职工的伤病情况,通过临床检查和诊断提出鉴定意见。
4、结论。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结论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结论依法送达用人单位和个人。
5、再次鉴定。当事人对滨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因病或者非因工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市局工作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为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和办结时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能够给大家带来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