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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金须知

时间: 2014-08-06 17:03 分类: 劳动法苑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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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须知以下内容:

1、失业保险金用工商银行卡按月发放。要求本人每月9-10日到失业保险窗口签字申领(周末和节假日向后顺延),请月底到银行登记确认。连续两个月不按时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予以停发。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要将银行卡取空,否则自动销户,无法存入下月失业金,后果自负;

2、劳动就业办公室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关于养老保险续保问题,可以到劳动保障个人代理中心咨询办理;

4、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档案由劳动就业办公室代管,领取失业金期满后,要及时到劳动保障代理中心办理档案代存和续缴养老、医疗保险等手续。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提取档案的,失业金将停发。

    以上就是申领失业金须知,若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劳动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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